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4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等17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制定公司制度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章程修改对照表》。
《公司章程》经修订、增加部分条款导致序号发生变化,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序号依次顺延,除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章程》全文,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二、修订和制定部分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次修订及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新增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修订 是
6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修订 是
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3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新增 否
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新增 是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1、2、3、4、5、6、7、16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