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ST 邦讯 公告编号:2021-113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债务转让协议暨部分债务获得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转让协议基本情况
(一)债务转让协议概述
2021 年 12 月 29 日,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
技术”或“公司”)、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汇”)、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天府银行”)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邦讯技术将其对天府银行的 82,091,235.00 元债务(包括本金 42,993,365.26 元、利息 14,065,246.50 元,罚息
7,032,623.25 元,违约金 1800 万元)转让给中基汇。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述标的债务由邦讯技术转移至中基汇,中基汇应当向天府银行履行还款义务。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4931859G
(3)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 4 楼 8 层 803
(4)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5)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22 日
(7)股权结构:张庆文持有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41%股权, 张龙泉持有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9%股权,王梅瑜持有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29%股权。
2.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名称: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67570941P
(3)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羊大道 219 号附 1-2 号
(4)法定代表人:林空
(5)成立日期:2007 年 10 月 26 日
(三)债务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务转让方: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受让方: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权人: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以下简称 丙 方)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甲方对丙方的债务金额合计为
133,507,133.00 元,其中本金 92,993,365.26 元、利息 14,065,246.50
元、罚息 7,032,623.25 元、违约金 18000000 元、律师费 800000.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诉讼费 610898.00 元;
甲方向乙方转让债务金额为 82,091,235 元(以下简称“标的债
务”);包括本金 45,993,365.26 元、利息 14,065,246.50 元,罚息
7,032,623.25 元 , 违 约 金 1800 万 元 ), 本 金 及 费 用 合 计 共
元。
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标的债务由甲方转移至乙方,乙方应当
向丙方履行还款义务。
二、债务豁免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29 日,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基汇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中基汇将受让邦讯技术对天府银行的 82,091,235.00 元债务(包
括本金 42,993,365.26 元、利息 14,065,246.50 元,罚息 7,032,623.25
元,违约金 1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向邦讯技术出具了《债务豁免承诺函》。中基汇向邦讯技术承诺:
1、中基汇受让上述债务,不向邦讯技术收取任何费用;
2、中基汇向天府银行清偿债务后,不向邦讯技术提出任何形式、任何金额的追索主张;
3、本承诺函为本公司单方面、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不可撤销之豁免。
中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邦讯技术实控人张庆文所控股的公司,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债务豁免事项为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1.3 条的规定可免于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债务豁免不附加任何条件和义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债务豁免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债务豁免可以减轻公司经营压力,有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结
构。收到上述债务豁免函件后,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审计机构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