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2 证券简称:*ST 邦讯 公告编号:2021-083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2号《关于核准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3,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1,491,125.09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291,501,925.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3010069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1,828.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7.34元(含存款利息收入,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逾期未归还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确保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1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2012 年 5 月 31日 291,501,925.09
2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2012 年 5 月 31日 67,015,100.00
3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2012 年 5 月 31日 44,086,300.00
4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32210188000005587 2012 年 5 月 31日 52,828,100.00
5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100122000151766 2012 年 5 月 31日 46,059,700.00
合计 501,491,125.09
后期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开户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4,605.97万元中3,00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用于建设“智能家居项目”。上海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上海海纳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为216450100100032990,开户日为2014年6月27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3,000.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天线产品建设项目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保险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天线产品建设项目”4,408.63万元及超募资金491.37万元合计4,900.00万元用于建设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互联网金融保险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77010122000385415,开户日为2014年7月4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4,900.00万元。
(3)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
金人民币3,009.00万元收购博威科技100%股权和博威通讯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11014681558000,开户日是2014年9月17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4,000.00万元。
(4)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9.00万元收购博威科技100%股权和博威通讯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11014674797002,开户日是2014年9月5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3000.00万元。
后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 216450100100032990 2014年6 月27日 30,000,000.00
场支行
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2014年7 月4 日 49,000,000.00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74797002 2014年9 月5 日 30,000,000.00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81558000 2014年9 月17日 40,000,000.00
合计 149,000,0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
1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以前年度已销户
2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以前年度已销户
3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27.34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 216450100100032990 以前年度已销户
场支行
5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以前年度已销户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74797002 以前年度已销户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81558000 以前年度已销户
8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32210188000005587 以前年度已销户
9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100122000151766 以前年度已销户
合计 27.34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
额为 1,522.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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