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5 证券简称:裕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305,证券简称:裕兴股份)于2021年11月16日、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就有关事项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根据第三季度数据对申报文件进行了财务数据的更新,并披露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可转债事项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能否通过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年产5亿平米高端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和“新建年产2.8万吨特种太阳能背材用聚酯薄膜生产线项目”的效益预测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市场需求变化、经营成本变化等因素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接待了中泰证券等28家机构投资者调研,并于
2021年11月18日披露了《投资者调研活动会议纪要》;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