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4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关注到有自媒
体等媒体或平台发布《 震惊!某上市公司老板竟是最大庄家!通过代持多次高位
套现!还宣称从未卖过公司股票!》、《 同有科技董事长被指做庄 42 个交易日股
价反转上涨超 80%》、《 同有科技董事长被指做庄始末:疑似秘密协议代持》 等报
道,且上述报道经多家媒体平台转载、传播, 引发众多网友及投资者对公司的关
注。
二、澄清说明
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梳理了相关事实情况,认为上述未经公司核实
的报道和言论与事实不符。为还原真相并避免上述报道内容对广大投资者产生误
导,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澄清如下:
1、 公司 2012 年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保荐机构、 律师事务所及验资机构
已就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不存在代持情形。
2、 公司于 2010 年向包括原副总经理肖建国先生在内的核心管理人员、业务
骨干等 15 人授予股权。 经核查, 肖建国先生向公司证实并承诺, 不存在代周泽
湘先生持股的情形。
3、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上市以来, 董事长、大股东周泽湘先生从未减持公
司股票,累计增持 3,605,100 股。截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共计持有公司
83,428,597 股股份。 周泽湘先生向公司证实并承诺,不存在他人代持或为他人
代持的情形,亦无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证券交易行为。
三、必要的提示
1、 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的信息披露程序,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等法
定披露媒体公告为准。
2、 对于有关媒体或平台发布、转载和传播未经核实且恶意揣测的误导性报
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损失的,公司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的权利。
以上声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谨防被相关媒体报道误导。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