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11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为199,96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份的0.047%。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95元/股。
3、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421,470,000 股变更为
421,270,038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5年4月20日,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6月1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宜。
3、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向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5年6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
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5年10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授予46名激励对象合计6,300,000股股票,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10月27日。
4、2016年6月3日,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5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15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
0.50元现金(含税),以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9股。权益分派实施后,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6,300,000股增加
至13,230,000股。
5、2016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办理本次解锁的相关事宜,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但尚未解锁的公司限制性股票合计199,962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6年11月,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11月11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激励对象在2015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为D档,其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
注销;5名激励对象201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B或C,其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限
制性股票中的20%或30%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其已获授未解锁的第一、二、三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99,962股(系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的数量),回购价格为4.95元/股。
(二)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2015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以10.4元/
股的价格向4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2015年10月27日。
2016年6月3日,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0.5元(含税),以
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同时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
因上述1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2015年度现金分红均由公司
代管,未实际派发,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计算公式为: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4÷(1+0.2+0.9)=4.9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应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回购价款人民币989,811.9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421,47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199,96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47%。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7年1月25日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 175,011,958 41.52 -199,962 174,811,996 41.50
股)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9,434,502 2.24 -199,962 9,234,540 2.19
04 高管锁定股 165,577,456 39.29 0 165,577,456 39.3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6,458,042 58.48 0 246,458,042 58.50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421,470,000 100.00 -199,962 421,270,038 100.00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