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8-04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85,140,455.29元,母公司净利润(母公司利润表)-32,281,539.6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以母公司净利润-32,281,539.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292,108.79元,加上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2,064,386.70元,减本期分配股东利润4,593,937.16元,因此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481,018.66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特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450,109,52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459,393,716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9,284,19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002,190.4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