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二○一八年四月
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廖昕晰 曾小军 徐建新
范一沁 吴晓明 宋瑞霖
赵焕琪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0日
重要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32,247,662股
发行价格:31.0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8.62元
募集资金净额:989,255,998.62元
2、投资者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
北信瑞丰基金宏瑞2号资产管 8,061,915 12个月
1 北信瑞丰基金管 理计划
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弘唯基石华丰1 806,192 12个月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广东省铁路发展 广东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
2 基金有限责任公 公司 6,449,532 12个月
司
3 圆信永丰基金管 圆信永丰基金-工商银行-圆信 7,932,924 12个月
理有限公司 永丰互信6号资产管理计划
4 中意资产管理有 中意资产-招商银行-定增精选 8,997,099 12个月
限责任公司 87号资产管理产品
合计 32,247,662 -
目录
释义......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8
三、发行对象基本情况......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13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8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19
一、保荐机构声明......19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19
三、审计机构声明......21
四、验资机构声明......22
第六节 备查文件......23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博雅生物、公司、发行人指 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发行特定对象、
指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计4名特定对象
认购方、认购对象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博雅生物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32,247,662股
指
行 A股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主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元、万元 指 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17年4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逐项表决通
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2、2017年5月3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前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3、2017年6月1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17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
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7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8.6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989,255,998.62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额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18年4月9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W [2018]B040号),截至2018年4月4日12:00,募集资金人民币
999,999,998.62元已汇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指
定的专项账户。
2018年4月9日,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
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W[2018]B041号)。截至2018年4月4
日,博雅生物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47,662股,
每股发行价格3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8.6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10,744,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9,255,998.62元。其中新
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2,247,662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57,008,336.62元。
公司已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根据规定在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后一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四)股权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证券登记证明。
本次发行新增的32,247,662股A股股票的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名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32,247,662股。
4、发行价格:31.01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不低于30.53元/股。 5、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8.62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10,744,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9,255,998.62元。
6、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各发行对象的申购和配售情况
2018年3月30日13:00-16:00为本次发行的集中接收报价时间,期间共收
到申购报价单6份,经见证,全部为有效的申购报价单。
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发行股数总
量不超过3,75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30.53元/股,发行对象总数不超过5名。
根据发行方案和申购簿记情况,本公司经与保荐机构协商,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31.01元/股,发行数量为3,224.7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98.62元。
申报价格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报价机构名称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保证金是否及
号 (元/股)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