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17-072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并于2017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参加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公司拟对2017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条款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发行价格将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2)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此基础上,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此基础上,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