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1 证券简称:华录百纳 公告编号:2018-059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6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2,461,1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52000元人民币;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8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8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8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8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56842366 传真电话:010-87483911
咨询联系人:李倩、梁姗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50号A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