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8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公司二层会议室。
9、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安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提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股东代表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1/2以上通过。议案1、2、4、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3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及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1、2、4、5项议案均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等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 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4 人
1.01 选举王凯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杨政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3 人
2.01 选举王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安娜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 1 人
3.01 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
5.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请于2021年11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
邮编:100176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5日、26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4923554。
联系传真:010-67856540转8881。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5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张丽华、朱萍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289;投票简称:利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