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9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凯翔先生、郑允新先生、杨政和女士、黄岩谊先生;
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张志谦先生、安娜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欧阳钰清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林冠宇先生、吴亚宁女士。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力建先生、吴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张力建先生、吴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高建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高建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