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1-07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
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凯翔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