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4 证券简称:苏交科 公告编号:2013-064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1、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交科”或“公司”)
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2.6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247.36万元(合计人民币600
万元)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联”)100%股权;
2、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本次股权收购存在经营管理风险、人员流失风险。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2026号”《关于核准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
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6,000万股。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30元(“元”指
“人民币元”,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000,000.00元,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740,949,150.00元。公司本次筹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73,295,000.00元,
本次超募资金总额为567,654,15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出具天衡验字(2011)1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经公司2012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借
款。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2、经公司2012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70,000,00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2012年6月2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3、经公司2012年7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6,360,000.00元收购杭州华龙交通勘察设
计有限公司7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4、经公司2013年1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412,000.00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
5,103,000.00元(合计人民币25,515,000.00元)收购甘肃科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7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5、经公司201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0,000元用于提前偿还银行
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为了扩大主业的经营范围,进入大交通领域安全评价市场,并结合公
司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综合
考虑并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后,编制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苏三联
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52.6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247.36万元(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收购江苏三
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的超募资金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未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内也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
三、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扩大主业的经营范围,进入大交通领域安全评价市场,结合公司发展规
划及实际业务经营需要,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并进
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后,编制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
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52.64万元
及自有资金人民币247.36万元(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
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于2013年9月8日与胡红、张美山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并于签署之日生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3年9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拟使用超募
资金人民币352.64万元及自有资金人民币247.36万元(合计人民币600.00万元)
收购江苏三联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收购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实施。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