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7-027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
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7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承销保荐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邮箱:stock@jmjj.com
电话:0754-89811399
传真:0754-89811303
二、承销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邮箱:cczqcmd@cgws.com
电话:0755-83515662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