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拍卖暨控股股东提请司法程序取得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10月13 日接到公司股东陈柏林先生的通知以及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荆州慧和”)的回函确认,根据双方于 2018年签署的《股份质押借款协议》的相关约定,荆州慧和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决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司法程序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要求就陈柏林先生持有的公司 29,500,000 股股份以股抵债或申请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对于陈柏林先生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44,856,287 股)荆州慧和仍然享有完整的质权人相应
权利,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相关法律措施;2021 年 1 月 25 日,
荆州慧和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请求法院裁定准予拍卖或变卖陈柏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 29,500,000 股股份(以下简称“申请股份”),荆州慧和对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主债权本金及本案申请费等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优
先受偿,并获法院受理;2021 年 4 月 6 日,荆州慧和收到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 0304 民特 34 号),具体裁定如下: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陈柏林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晶科技;证券代码:300279)29,500,000 股,申请人荆州慧和在债权本金范围
内就处分上述股票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收到深圳
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经申请执行人荆州慧和与被执行人陈柏林先生经协商议价一致确定以每股 8.10 元的价格作为申请股份的起拍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4 月 6 日、
2021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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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的通知,获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已 根 据 上 述 《 民 事 裁 定 书 》 就 上 述 申 请 股 份 的 拍 卖 事 宜 在 淘 宝 网
(https://sf.taobao.com)上发布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陈柏林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晶科技,证券代码:300279)
29500000 股的公告(第一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10
时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陈柏林先生持有的公司股票
29,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起拍价格为 8.10 元/股,合计 238,950,000 元,
保证金为 2,389 万元,增价幅度为 1,190,000 元及其倍数。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详情请参见淘宝网(https://sf.taobao.com)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陈柏林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晶科技,证券代码:300279)29500000 股的公告(第一次)》。
是否为控 占公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司总 拍卖 拍卖 拍卖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开始 结束 人 原因
东及其一 (万股) 比例 比例 时间 时间
致行动人
2021
2021 年 9 深圳
年 9 月 2 市福 司法
陈柏林 是 2,950.00 39.67% 6.57% 月 1 日 10 田区 强制
日 10 时止 人民 执行
时 (延 法院
时除
外)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柏林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拍卖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 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陈柏林 74,356,287 16.56% 29,500,000 39.67% 6.57%
合计 74,356,287 16.56% 29,500,000 39.67% 6.57%
3、除本次拍卖的申请股份外,陈柏林先生目前所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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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情形,其中质押情形为陈柏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作为融资担保物质押给荆州慧和;司法(轮候)冻结情形主要系陈柏林先生的个人债务纠纷所致。
4、公司目前的控制权稳定,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均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拍卖事项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将积极参与本次竞拍,无论能否成功取得申请股份,荆州慧和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且都将变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事项目前尚在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本次拍卖顺利完成,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况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其应当遵守权益变动披露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根据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持有公司 53,8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2.28%),并通过接受陈柏林先生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即 74,35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6%,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6.95%)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8,22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6%(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29.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3、荆州慧和将积极参与本次竞拍,如能竞拍成功获得申请股份,届时荆州慧和将持有公司股份 83,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57%(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9.00%),并通过接受陈柏林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仍为 128,22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6%(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29.22%);如未能竞拍成功,届时荆州慧和持有公司 53,8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0%(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12.28%),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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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陈柏林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数量将变为98,72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9%(占公司剔除回购后总股本的 22.5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申请司法程序执行事宜完成后,无论能否成功取得申请股份,荆州慧和均能保持控制地位并且都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且有利于进一步巩固荆州慧和的控制权。
4、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该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粤 0304 执 19135
号);
2、《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陈柏林持有的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和晶科技,证券代码:300279)29500000 股的公告(第一次)》。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