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柏林终止股份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荆
州慧和”)的邮件通知,其决定终止其与陈柏林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签署《荆
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柏林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情况
荆州慧和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柏林先生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陈柏林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29,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57%)转让给荆州慧和,转让完成后荆州慧和将持有公司 18.57%的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2、双方通过表决权委托完成控股权变更
为促进荆州慧和尽快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以提升公司的资信能力、优化资源保障,助力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荆州慧和与陈柏林先生于 2020 年 3 月25 日签署《陈柏林与荆州慧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陈柏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74,356,287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荆州慧和行使,委托期限为自《股份表决权委托》签订之日(含当日)起 3 年,表决权委托期间,陈柏林先生在涉及上市公司的任何
事项方面均与荆州慧和保持一致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前述权益变动事项完成后,荆州慧和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拥有公司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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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股份数量为 128,226,2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6%。
3、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鉴于陈柏林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情形,其未能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期限内解除拟转让股份的受限状态,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4、后续计划
陈柏林先生于 2018 年将其持有全部公司股份(74,356,287 股)作为融资担
保物质押给荆州慧和,其中部分质押借款已到期。荆州慧和作为相关债权人以及质权人,未来将采取诉讼、司法拍卖、司法划拨或法律允许的其他任何处置方式以实现债权人及质权人的权利。
二、其他说明
陈柏林先生目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情形(其中质押情形为陈柏林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作为融资担保物质押给荆州慧
和),荆州慧和作为相关债权人以及质权人,其对陈柏林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处置结果享有优先受偿权,后续如果法院以公开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陈柏林先生所持公司的股票,荆州慧和将积极参与以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三、风险提示
如陈柏林先生未能顺利处理个人债务纠纷,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被相关债权人通过法院公开拍卖的方式强制执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该网站上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