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134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20元/股(含7.2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2018年12月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5.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93,2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