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6 证券简称:三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70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756,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28%)的副总经理何维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9,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持本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的副总经理徐恢川先生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持本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的副总经理吴建军先生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持本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的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张蓉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0.008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期
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持本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的副总经理李静岚先生计划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6,000 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8%),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收到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和李静岚
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何维先生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 7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2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02,400股;限售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53,600 股。
2、徐恢川先生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1,600股;限售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2,400 股。
3、吴建军先生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1,600股;限售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2,400 股。
4、张蓉女士
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1,600 股;限售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2,400 股。
5、李静岚先生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人持有公司股份 50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5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01,600股;限售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302,400 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份来源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
括该等股份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即自 2020 年
12月4日至2021年6月3日),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5、减持数量:何维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89,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32%);徐恢川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吴建军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张蓉女士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李静岚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维先生、徐恢川先生、吴建军先生、张蓉女士、李静岚先生关于所持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后 12 个月不转让其股票。
(2)在前述锁定期满且公司年度业绩达标、个人考核达标,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所有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减持计划事项与股东此前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有关规则,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何维出先生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徐恢川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3、吴建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4、张蓉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5、李静岚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