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二〇一八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价格为13.23元/股。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50,642.00股,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数量为547,999,184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8年5月29日受理三丰智能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相关股份登记到帐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三丰智能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15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五、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书及其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
发行人全体董事的公开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朱汉平 斯华生 朱汉梅
张蓉 汪斌 陈绮璋
黄新奎 刘林青 朱永平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特别提示......2
公司声明......3
发行人全体董事的公开声明......4
目录......5
释义......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8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8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8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0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3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3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14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14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15
五、重组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15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15
七、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16
八、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16
九、法律顾问结论意见......17
第三节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7
一、新增股份的上市批准情况......1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7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1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8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摘要中具有以下含义: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摘要/本上市公告书摘要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
股份上市公告书摘要》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上市公告书 指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
股份上市公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三丰智能、指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76
发行人
标的公司、鑫燕隆、被评估企指 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业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拟购买指 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资产
鑫迅浦 指 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 指 陈巍、陈公岑、上海鑫迅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次交易 指 金购买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同
时向不超过包括朱喆在内的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融资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指 湖北三丰智能输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本次收购 金购买上海鑫燕隆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配套融资、配套募集资金、募指 本次交易中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 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指 三丰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本次交易的批文之日
指三丰智能向发行对象和认购对象发行的股份在登记结算
发行结束之日 指 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购重组委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评估机构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
《创业板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规定》 指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2016年修订)》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方案为三丰智能拟向鑫燕隆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鑫燕隆 100%股权,并向朱喆(三丰智能实际控制人朱汉平之子,朱汉平的一致行动人)等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三丰智能拟向陈巍、陈公岑、鑫迅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燕隆100%的股权。鑫燕隆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60,000万元,三丰智能以发行股份支付65%的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35%的交易对价。本次购买标的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价格为16.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鑫燕隆 100%股权。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税费,上市公司拟向朱喆等不超过5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4,000万元。其中,朱喆认购金
额不少于34,000万元,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本次交易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