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1-025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88,220,75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梅安森 股票代码 3002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冉华周 林键
办公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 28 号
传真 023-68465683 023-68465683
电话 023-68467886 023-68467829
电子信箱 zqb@mas300275.com zqb@mas300275.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物联网及安全领域成套技术与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及运维服务(ITSS)。同时,利用自身在智能感知、物联网及大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技术沉淀,在同一技术链上,拓展了环保以及城市管理两个业务领域,公司已经成为“物联网+安全与应急、矿山、城市管理、环保”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维服务商。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涵盖物联网技术开发与应用、智能传感器、传输设备、智能控制设备、信息化平台及云服务平台等,应用于矿山、环保、城市管理等领域,具体产品与服务如下:
(1)矿山业务
矿山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物联网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智能矿山、智慧矿区、矿山专用设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与车辆定位系统、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瓦斯突出预警系统、无线通信系统、通讯广播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非煤矿山管理系统、露天矿车辆与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露天矿边坡结构监测系统等,为用户提供包括物联网软件平台、采集端智能传感器、传输控制设备及网络、运维服务等内容的安全及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同时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为客户提供安全生产智能化应用与增值服务。
(2)环保业务
环保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污染源在线监测、智慧河长监管、地表水水质在线监测(江、河、湖、库)、空气质量在线监测以及环境综合监控等相关业务平台(系统)软件、采集传输设备以及各类监测传感器等;面向美丽乡村、学校、高速公路、景区等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场合研发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系列产品;为集团化、规模化污水处理装置(厂站)运营管理需求研发的水务运营管理信息平台,同时针对河道黑臭水体、矿井废水等行业提供以核心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包为基础的专业性解决方案及定制型污水处理系列产品。
(3)城市管理业务
公司针对城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的应用需求开发了相关产品,在城市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含各业务子系统)、危险气体在线监测系统、桥梁边坡隧道结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智能井盖系统、地下排污管在线监测、城市部件物联感知设备等;在应急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智慧应急管理平台、化工园区智慧应急/安监管理平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化工企业人员物资精确定位系统等;在综合管廊管线/铁公路隧道领域主要包括:综合管廊管理信息化平台、综合管廊环境监测产品、隧道监测系统等产品。
3、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公司研发、生产所需原材料、外购品、外协加工件的采购工作。整个采购的关键环节包括采购物料的分类、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质量控制等。采购部根据生产、研发、销售需求选取合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制造部负责公司产品的生产,采取“备货+订单”的方式组织生产,根据销售订单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以运维及数据服务为核心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已建立起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
(二)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经济受到较大冲击。公司采取各种措施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开拓主营业务市场,经营业绩总体保持平稳。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73.32万元,同比增长5.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08.55万元,同比增长1.86%。
(三)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1、矿山业务所处行业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原煤产量完成39亿吨,同比增长1.4%。2020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9.8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其中,煤炭消费量同比增长0.6%。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8%,同比下降0.9%,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4.3%,同比上升1.0%。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的清洁能源,煤炭消费在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呈持续缓慢下降的趋势,从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可以预计,到2030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预计达到20%左右,天然气占比预计达到15%左右,煤炭消费量预计约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7%,煤炭消费仍将继续处于国家能源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煤炭行业仍然大有可为。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将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对矿山领域也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矿山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的达标排放情况也加强了监督管理,对于矿山领域的环保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
随着国家《中国制造2025》、《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以及各地方出台的有关智能/智慧矿山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标准的发布与推行,促使精确定位、智能综采、智能综掘、综合自动化、智能/智慧矿山建设需求已成为行业市场热点,煤炭行业也逐步进入“低碳、绿色、高效、安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2020年9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管理煤矿、非煤矿山的安全监察工作,非煤矿山也将面临安全生产管理与产业技术升级的全新局面。2020年10月,国家发布了《GB
16423-2020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标准,为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明确了新的管理要求。
公司深耕矿山业务18年,在矿用专用设备、专业子系统方面已拥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自2015年起,公司开始探索智慧/智能矿山的建设之路,通过近几年的典型项目实施和技术积累,已形成了一系列智能矿井、智慧矿山、智慧矿区的综合解决方案,另外,2021年1月12日,公司与阿里云成功联合推出了《智慧煤矿数据智能系统》联合解决方案,该方案给智慧矿山建设指明了方向,公司在矿山业务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将得到进一步巩固与加强。
2、环保业务所处行业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根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期间,将以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核心,同时继续要求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实现三大生态系统全要素指标管理。强调从源头控制,按效果付费,采取分区域、分行业区别化对待。同时实施环保体制改革,从环保监管的执法出发,重新梳理体制架构,避免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利益关联,同时针对于污染企业,开展从源头防控、过程督查、巡视到末端约束的全生命周期的管控。根据《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地上地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治理城乡生活环境,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总的说来,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农村污水处理、小流域治理等业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公司以多年来在监测监控、物联网、数据处理、大数据应用及污染防治方面的技术积累为基础,将物联网技术与环保深度融合,从智慧环保和污水治理两个方面着手,自主研发了市区/县/园区环境综合监控平台及污染源在线监测、智慧河长监管、地表水水质在线监测(江、河、湖、库)、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等各类应用子系统(产品),可有效提升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能力。同时自主研发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含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系列产品和运营管理平台软件),将传统污水处理工艺与物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能有效解决分散式污水治理与运营管理等现实难题,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
随着国家宏观层面对环保要求及督查力度加大,以及各地方政府的环保项目投入资金倾斜,各地环保污水处理项目及污水处理设备需求越来越多,为此我司顺应市场变化需求,一方面苦练内功,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增强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加强销售队伍和营销力度,开展面向全国重点区域市场布局,努力开拓新市场业务。
3、城市管理业务所处行业迎来大规模的快速发展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新型智慧城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提出“建设一批新型示范性智慧城市”,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智慧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家信息化战略纲要》(2016)也明确提出分级分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的任务。
2020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国家“新基建”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各级政府及有关机构对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了高度共识,并先后出台建设计划,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公司智慧城市管理产品是物联网设备+平台应用的结合,已在部分城市开始应用,并获得用户认可,2018年、2019年连续入选《互联网周刊》发布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100强,特别是综合管廊智能运营平台列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项目编号:
2017YFC0805000),并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先导区——徐圩新区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