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2-129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事项暨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人提起诉讼请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274,323,809.73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确定。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和佳公司”)及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恒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北京西城法院”)送达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22)京 0102 民初 31496 号)及成都波润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润公司”或“原告”)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成都波润光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一: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三:郝镇熙
被告四:蔡孟珂
(二)诉讼请求
1.判令珠海恒源公司向波润公司支付未付租金人民币212,791,666.67元(其中租赁本金200,000,000元,租赁利息12,791,666.67元)和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逾期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暂计至2022年7月31日的金额为人民币61,532,143.06元);
2.确认在珠海恒源公司未付清第一项诉请中全部款项前,波润公司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附件《租赁物清单》的租赁物享有所有权;
3.判令波润公司对珠海恒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即珠海恒源公司对**县医院、**县人民医院等的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判令珠海和佳公司、郝镇熙、蔡孟珂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以上诉请金额暂计人民币274,323,809.73元。
(三)事实与理由
2018年5月29日,出租人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西藏金租公司”)与承租人珠海恒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出租人出售租赁物,租赁物购买价款为3亿元;承租人应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概算租金总额为342,666,666.67元,还租期共计6期。
同日,西藏金租公司分别与珠海和佳公司、郝镇熙、蔡孟珂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确保珠海恒源公司履行上述《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保障西藏金租公司债权的实现,珠海和佳公司、郝镇熙、蔡孟珂就《租赁合同》项下珠海恒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西藏金租公司也与珠海恒源公司
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珠海恒源公司以其对**县人民医院等七家医院的应收账款为其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质押担保,并于2018年6月12日办理质押登记。
上述合同签订后,2018年6月12日西藏金租公司依照《租赁合同》约定向珠海恒源公司支付了租货物购买价款3亿元。后珠海恒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西藏金租公司支付租金,根据合同约定,珠海恒源公司构成根本违约,西藏金租公司有权要求珠海恒源公司立即支付所有逾期利息、违约金、到期未付租金、全部未到期租金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应付款项。
此后,西藏金租公司将《租赁合同》项下对珠海恒源公司享有的所有债权、物权及担保物权转给四川天府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府金租公司”),天府金租公司后与波润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所受让之《租赁合同》项下享有的所有权利和权益转让给波润公司。截止起诉之日,珠海恒源公司尚未履行《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或以质押物清偿债务,珠海和佳公司、郝镇熙、蔡孟珂也未履行保证责任。
波润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向北京西城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二、本次诉讼所处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本诉讼已由北京西城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3 月 15 日、6 月 2 日、7 月 22 日、7 月 28 日、
9 月 19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编号:2022-025)、《关于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应裁通知书的公告》(编号:2022-03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078)《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088)、《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收到杭州仲裁委员会<裁决书>暨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编号:2022-108),就公司诉讼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11 月 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公
司股权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117)、《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拍卖的进展公告》(编号:2022-127),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收到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2)黔 0113 执 3200 号之二】,裁定如下:
1、解除对珠海和佳医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佳建投”)持有的贵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贵州产投基金”)40%股权的冻结以及对珠海横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横琴**投资”)持有的贵州产投基金 11%股权的冻结。
2、将和佳建投持有的贵州产投基金 40%股权所有权、横琴**投资持有的贵州产投基金 11%股权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乌江能源”)之时起转移。
3、将和佳建投持有的贵州产投基金 40%股权、横琴**投资持有的贵州产投基金 11%股权变更登记至乌江能源名下。
4、乌江能源可持本裁定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 2022 年 9 月 19 日起至本
公告披露之日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无新增,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其他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人民币 11,897.4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36%。新增事项及前期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除本次公告披露的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披露义务的诉讼、仲裁事项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五、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公司已于2022年9月15日进入预重整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波润公司可参与公司预重整的债权申报主张其债权。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以未来实际执行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2、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8 日
附件: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及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明细表
1、本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明细表
序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收到受理通知书时间 涉案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进展
/开庭时间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珠海和佳公司、郝镇熙 金融借款合同纠 2022 年 9 月 21 日 2,849.21 一审已判决
司**分行 纷
2 广州**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和佳医疗 房屋租赁合同纠 2022 年 10 月 13 日 328.87 等待开庭
纷
3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珠海恒源公司、珠海和佳公 融资租赁合同纠 2022 年 10 月 14 日 409.51 等待判决
公司 司、**中医院 纷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珠海恒源公司、珠海和佳医 融资租赁合同纠
4 公司 疗、中山和佳医疗科技有限 纷 2022 年 10 月 24 日 1,328.90 等待判决
公司、**中医院
**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珠海恒源公司、珠海和佳公 融资租赁合同纠
5 公司 司、中山和佳医疗科技有限 纷 2022 年 10 月 24 日 2,118.03 等待判决
公司、**学校附属医院
6 姜*、郝** 珠海和佳康泰、深圳***生物 合同纠纷 2022 年 10 月 11 日 651.89 已结案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横琴**金融租赁有限 珠海恒源公司、珠海和佳公 融资租赁合同纠
7 公司 司、郝镇熙、**县人民医 纷 2022 年 10 月 19 日 396.84 等待开庭
院、汉中**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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