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ST 和佳 编号:2022-095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暨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原控股股东累计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郝镇熙先生的通知,其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郝镇熙先生所持21,000,000 股公司股份被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申请轮候冻结。郝镇熙先生与华融公司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7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原
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的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的公告》(编号:2022-090)。
另经公司主动查询,郝镇熙先生所持 23,251,577 股公司股份被珠海市香洲
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郝镇熙先生暂未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经核对,该笔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与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94)股份数量一致,轮候冻结申请人及事由应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处置郝镇熙先生质押的股份。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占公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司总 司法冻结执 原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行人 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21,000,000 22.43% 2.65% 2022-08-10 2025-08-09 广东省珠海市 见
郝镇熙 是 中级人民法院 上
23,251,577 24.84% 2.93% 2022-08-10 2025-08-09 珠海市香洲区 方
人民法院 说
合计: 44,251,577 47.27% 5.58% 明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郝镇熙 93,606,897 11.81% 93,606,897 100% 11.81%
蔡孟珂 74,822,778 9.44% 74,822,778 100% 9.44%
合计 168,429,675 21.26% 168,429,675 100% 21.26%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共计 168,429,6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
例为 94.42%,司法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累计轮候
冻结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78.55%。郝镇熙先生及蔡孟珂女士所持
34,279,800 股拟于 2022 年 9 月 6 日 10 时-9 月 7 日 10 时、9 月 15 日 10 时-9 月
16 日 10 时分两次进行司法拍卖,拟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20.35%,如两次拍卖均成功,则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由
168,429,675 股减少至 134,149,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3%。详情请见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5 月 17 日、6 月 2 日、7 月 14 日及 28 日、8 月 2 日及 16
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公告》
(编号:2022-036)、《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编
号:2022-074)、《关于原控股股东被列为被执行人暨存在被动减持风险的提示
性公告》(编号:2022-077)、《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原控股股东收到执行证书
的公告》(编号:2022-084)、《关于公司、子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执行通知
书》《报告财产令》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编号:2022-090)、《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部分股票将被拍卖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92、094)。
2、郝镇熙先生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其资金占用总额共计 68,573.14 万元。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8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2-03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的公告》(编号:2022-093)、《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郝镇熙先生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专审字(2022)第 01160014 号]。
3、2021年12月31日,郝镇熙先生、蔡孟珂女士与北京星之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书》。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控制权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1-097)。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收购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须在消除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后,或未能消除损害的,就其出让相关股份所得收入用于消除资金占用做出安排,对不足以解决资金占用的部分应当提供充分有效的履约担保或安排,并依照公司章程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之后,方可实施股权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尚未消除。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暂未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