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Zhuhai Hokia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珠海市洪湾珠海保税区 4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号 A 座 8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
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
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 中 国 证 券 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夫妇及其近亲属蔡德茂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期
限届满后,在郝镇熙、蔡孟珂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上述
三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郝镇熙、蔡孟珂离
职后半年内,上述三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卓和、高立、石壮平、吴春安、张宏
宇、罗玉平、苏彩龙、田秀荣、田助明、张平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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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市之日起第 7 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黄冠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4、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1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其中,201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报表中 2010 年 1-9 月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上市后不再披露 2011 年三季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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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
资者提供有关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527 号)核准,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 3,3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63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8.89%;网
上发行数量为 2,705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81.11%,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32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和佳股份”,股票代码“300273”;
其中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705 万股股份将于 2011 年 10 月 26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
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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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 年 10 月 26 日
(三)股票简称:和佳股份
(四)股票代码:300273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35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35 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及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镇熙、蔡孟珂夫妇及其近亲属蔡德茂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期
限届满后,在郝镇熙、蔡孟珂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内,上述
三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郝镇熙、蔡孟珂离
职后半年内,上述三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周卓和、高立、石壮平、吴春安、张宏
宇、罗玉平、苏彩龙、田秀荣、田助明、张平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内,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市之日起第 7 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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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黄冠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4、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八)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
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九)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705 万股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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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 目 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蔡孟珂 2,986 22.39% 2014 年 10 月 26 日
郝镇熙 2,826 21.19% 2014 年 10 月 26 日
陆利斌 500 3.75% 2012 年 10 月 26 日
颜玲君 499 3.74%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唐自刚 350 2.62% 2012 年 10 月 26 日
石 磊 313 2.35%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周卓和 255 1.91% 2012 年 10 月 26 日
陈丽华 250 1.87% 2012 年 10 月 26 日
李新民 250 1.87%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张学海 185 1.39%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崔金莺 180 1.35% 201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