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适度延后。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87 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938,
493 股,发行价格为 18.8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5,500.00 万元,公司收到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104,297.30 万元,并支付 16 万元审计及验资
费用后,由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281.30 万元。2019 年 4 月 9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124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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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使用比例
1 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 54,000.00 12,329.85 22.83%
2 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0 4,165.03 27.77%
3 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4,900.00 1,456.67 29.73%
4 补充流动资金 30,381.30 30,381.30 100.00%
合计 104,281.30 48,332.85 46.3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拟对“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开始时间 原建设完成时间 本次调整后建设
完成时间
1 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 2018 年 5 月 2020 年 5 月 2021 年 6 月
2 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2018 年 6 月 2020 年 6 月 2021 年 6 月
3 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2018 年 10 月 2020 年 10 月 2021 年 6 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1、2018 年 5 月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相关事项。董事会后公司逐步启动“华宇新一代法律 AI 平台建设项目”“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获得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项目开始时间近 1 年,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2、自 2019 年起,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以下简称“信创”)产业加速发展,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了重大、积极影响。随着信创产业相关技术、产品的持续提升和产业生态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的技术发展、产品研发和应用适配需要持续符合信创产业技术发展的要求。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行业均受到信创产业发展的积极影响,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节奏和建设要求也需要与信创产业的发展相匹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信创产业新技术适配验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
鉴于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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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效果,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经审慎研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适度延后。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扩充、增强现有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对于新技术、国家重大产业政策的匹配度以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着积极意义。截至目前,公司前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并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已初显成效,因此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建设完成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华宇软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华宇软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