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THUNISOFTCORPORATIONLIMITED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17-152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任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件许可【2017】1395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任刚发行26,098,664股股份、向王莉丽发行10,178,880
股股份、向广州奕力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8,449,491股股份、向石河子
鼎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310,496股股份、向朱明武发行3,374,372股股份、
向瞿启云发行2,570,424股股份、向西藏思科瑞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
1,953,522股股份、向戴力毅发行1,141,268股股份、向金玉萍发行863,662股
股份、向刘丽华发行293,028股股份、向齐嘉瞻发行246,760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9,000万元。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核准批复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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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