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0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补充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同时,公司通过房产质押、股权质押、部分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个人信用担保等多种担保形式为取得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周转需求。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在原担保协议内容要求的担保物基础上补充提供了相关担保物,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8.55 亿元,并通过公司部
分自有房产抵押、部分子公司股权质押和连带责任担保、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个人信用担保等形式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此外,为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本次担保在原担保内容的基础上补充公司以及子公司惠州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等股权或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上述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所提供的相关担保物系公司自有资产,不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04 月 14 日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 68 区留仙三路安通达工业厂区四号厂房 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55,769.2579 万元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的租赁、安装和售后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管登证字第 2003-738 号资格证书办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房屋租赁。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775,862,004.27 1,135,055,114.98
利润总额 86,447,500.14 -303,370,288.60
净利润 85,941,492.14 -315,970,346.60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75,074,542.67 1,701,866,616.82
负债总额 1,481,718,955.55 1,593,476,382.63
所有者权益 193,355,587.12 108,390,234.1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主体: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惠州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动精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有限公司。
可抵押房产:
(1)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 座 1508、
1509、1510、1511、1512、1513、1514;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
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 座 1608、1609、1610、1611、1612、1613、1614;南山街
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栋 B座1708、1709、1710、1711、1712、1713、1714;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
座 1808、1809、1810、1811、1812、1813、1814;南山街道白石路南沙河西路
西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 9 栋 B 座 1901、1902、1903、1904、1905、1906、1907,
总面积为 17,250.79 平方米。
(2)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 63 栋 1-5 层
(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598.76 平方米)
(3)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4 号(建筑面积 200.47 平方米)
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房产抵押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 12 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7,150 万元。主要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联建光电有限公司对湖北分时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就其名下房产(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卓尔优势企业总部基地 63 栋 1-5 层)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7,150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提供反担保。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及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或给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