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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建: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0

ST联建: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77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半年度报告披
露日,关联方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德塔”)因未及时偿还业绩补偿款累计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1,164.3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70)。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与新余德塔分别签署了《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承诺期未来年度盈利补偿协议书》(以下合称“交易协议”)。依据该等交易协议,公司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并购标的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华瀚”)、深圳市力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玛网络”)的业绩实现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新余德塔作为并购标的山西华瀚、力玛网络原股东之一,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按照交易协议中约定的业绩补偿计算公式,新余德塔已确认的截至2017年底累计应补偿金额为人民币4,569.09万元,公司2017年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4月27日出具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8] 48420017号)中认定该事项为非经营性往来。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五条 补偿方式约定,“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公司要求其履行补偿义务通知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补偿方案,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已通过公告方式通知新余德塔履行补偿义务。由于新余德塔未在交易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支付业绩补偿款,故审计机构在2019年4月25日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2019]48050006号)中认定该事项构成非经营性占用,涉及金额为4,569.09万元。

    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的解决进展情况

  1、经核查,新余德塔资金占用事项系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导致其需要承担补偿义务而形成的,不属于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通过发送催收函、当面沟通等方式,多次敦促新余德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新余德塔于2018年12月向公司偿还业绩补偿款1,200万元。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于2020年12月将个人暂存于公司的2,023.17万元代新余德塔偿还尚欠公司的业绩补偿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余德塔资金占用余额为1,345.92万元;
  3、为保证新余德塔已确认的剩余补偿金额1,345.92万元的可回收性,经与新余德塔沟通,同意将新余德塔前期投资(公司及新余德塔共同投资,其中新余德塔投资金额为3,660万元)的参股企业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7.96%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新余德塔后续偿还剩余补偿款1,345.92万元的履约保障,同时沟通新余德塔持有的杭州树熊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4、2021年7月,公司收到新余德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181.60万元。截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余德塔资金占用余额为1,164.32万元;

  5、2021年9月,公司收到新余德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203.4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补偿义务人偿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3,608.24万元,新余德塔已确认的因并购标的未完成业绩承诺导致其需要承担补偿义务形成的资金占用余额为960.85万元。

  对于已确认但尚未偿还的补偿金额960.85万元,公司将积极与补偿义务人沟通,要求其尽快偿还剩余款项。目前新余德塔计划通过以资抵债及现金方式履行约定,并尽最大努力以现金清偿等方式偿还相关业绩补偿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正积极与新余德塔沟通,督促其尽快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并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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