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涉及股东1人,共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1,614,066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27%。
2、本次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分别以1元向所涉及股东进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20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95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吉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分别向何吉伦、朱贤洲等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时传媒”)股东定向增发38,999,995股购买其合法持有的分时传媒合计100%股权。收购价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资评报[2013]沪第712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基础上,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分时传媒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86,000万元。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协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总数调整为39,073,762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股总数调整为16,393,442股。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 分时传媒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何吉伦等12名交易对方承诺分时传
媒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700万元、10,000万元、11,300万元、12,200万元、12,800万元。如果实际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交易对方将按照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三、 分时传媒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 股份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股份方式进行补偿,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确定将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对价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或无偿赠送给获赠股东。
分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及成都斯为美中的单个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分时传媒的股权比例÷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何吉伦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77.71%÷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因公司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实施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补偿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2、 现金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选择以现金方式补偿,则其当年应补偿现金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分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及成都斯为美中的单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分时传媒的股权比例
何吉伦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77.71%
3、 股份与现金混合补偿方式
如补偿义务人采取股份与现金混合方式进行补偿,则补偿义务人所补偿股份数与现金金额应满足如下公式:
分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及成都斯为美中的单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分时传媒的股权比例
分时传媒管理层股东及成都斯为美中的单个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现金金额=该 补偿义务人当年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该补偿义务人当年所补偿现金 金额
何吉伦当年应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金额×77.71%
何吉伦当年应补偿金额=何吉伦当年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何吉 伦当年所补偿现金金额
四、 分时传媒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 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分时传媒的承诺净利润实现情况如 下:
重述后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盈利预测数 重述后实现数 重述后差异额 重述后盈利预
测实现率(%)
2013 年 8,700.00 9,031.58 331.58 103.81
2014 年 10,000.00 9,579.02 -420.98 95.79
2015 年 11,300.00 7,508.30 -3,791.70 66.45
2016 年 12,200.00 9,904.79 -2,295.21 81.19
2017 年 12,800.00 7,282.38 -5,517.62 56.89
累计数 55,000.00 43,306.07 -11,693.93 78.74
五、 分时传媒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分时传媒补偿义务人 2013 年至 2017
年分时传媒原股东因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合计应补偿金额为 182,850,553.23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 交易对手 应补偿的总 各补偿义务人的补 补偿方式 已补偿的金
称 金额(万元) 偿金额(万元) 额(万元)
何吉伦 14,209.32 现金补偿或股 --
份补偿
分时传 曾家驹 18,285.06 105.32 现金补偿 105.32
媒 樊丽菲 131.10 现金补偿 131.10
高存平 711.47 现金补偿 711.47
公司名 交易对手 应补偿的总 各补偿义务人的补 补偿方式 已补偿的金
称 金额(万元) 偿金额(万元) 额(万元)
周昌文 963.99 现金补偿 963.99
黄允炜 182.85 现金补偿 182.85
王琦 63.63 现金补偿 63.63
何晓波 63.63 现金补偿 63.63
张海涛 351.07 现金补偿 351.07
朱贤洲 1,023.96 现金补偿或股 --
份补偿
成都斯为美 478.70 现金补偿 478.70
合计 18,285.06 -- 3,051.78
目前,公司已收到分时传媒补偿义务人曾家驹、樊丽菲、高存平、周昌文、 黄允炜、王琦、何晓波、张海涛、成都斯为美以现金方式补偿的款项合计3,051.78 万元。经与补偿义务人朱贤洲沟通,其最终同意以股份补偿方式履行业绩补偿义 务,对应应补偿的股份数为1,614,066股,应退回的分红款为278,623.75元,公 司将以人民币1元价格回购该股份并注销。
六、 本次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上述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的补偿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 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注销事 宜。
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七、 本次分别以 1 元回购并注销的股份
综上,本次应以 1 元回购并注销的股份合计 1,614,066 股,由分时传媒原股
东朱贤洲根据协议约定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公司 股东名称 本次拟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量
1 分时传媒 朱贤洲 1,614,066
以上部分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由公司向上述交易方分别以1元人民币回购, 本次涉及股东1名,回购资金总额共计1元人民币。上述回购的股份已于2020年5 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八、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本变动明细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70,392,395 28.80% -1,000,000 169,392,395 28.71%
高管锁定股 98,593,726 16.67% -- 98,593,726 16.71%
首发后限售股 71,798,669 12.14% -1,000,000 70,798,669 12.00%
二、无限售流通股 421,195,436 71.20% -614,066 420,581,370 71.29%
三、总股本 591,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