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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8-157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杨国严、杨策、龙蠡日盛及兴源聚金合计持有的杭州绿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农环境”、“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资产重组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了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就重组方案中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和论证。
    同时,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源环境;证券代码:300266)自2018年2月26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事项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2018年4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8年5月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8年5月7日发布了《关于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2018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在披露重组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并于2018年7月2日披露了各方中介机构对于《问询函》的初步回复内容。同时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源环境,证券代码:300266)自2018年7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018年7月5日,经各方中介机构的努力,公司完成了《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同时披露了修订后的重组相关文件及中介机构相关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此后,公司一直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本次重组进展情况公告。

    三、终止本次资产重组的原因

    预案公告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根据情况变化对
核心交易条款等重组方案内容的调整展开了协商沟通,在审慎研究、综合考虑了多种方式推动本次交易之后,对重组方案内容的调整方式未能达成一致,各方认为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继续推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最终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履行的程序

  2018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关于签署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同意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有关公告。

    五、终止本次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终止本次资产重组是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在立足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寻求产业发展机会,积极推进业务模式升级,继续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六、公司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有关信息均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