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江
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振江股份”)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1 号”文核准,于 2022 年 8 月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4.41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56 元,共计募集
资金人民币571,999,996.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4,270,754.72 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7,729,241.28 元。
截止 2022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6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累计金额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571,999,996.00
减:发行费用 14,270,754.7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57,729,241.28
减: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募投项目支出 225,319,2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307,059,288.74
减:专户银行手续费支出 91,564.78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加: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609,810.03
加: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0
减:结项节余资金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5,868,997.79
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0.00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501012402035371 75,283,014.87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50000096 158,000,000.0 - 已销户
7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澄西支行 9204007880130000096 130,000,000.0 - 已销户
8 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636670619 58,000,000.00 - 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12559000000564243 66,000,000.00 - 已销户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8110188801926 40,000,000.00 - 已销户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 18801040019099 40,000,000.00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6 - - 已销户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9204007880110000097 - - 已销户
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NRA920100014010000 - - 已销户
07
合计 567,283,014.8 -
7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尚未建设的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
地点、建设期予以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美国光伏支架零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 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振江新能(美国)科技股份公司
(JZNEERenewableEnergyTechnologyInc.)
投资总额 17,767.85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总额 15,987.9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施内容 15,800.00 万元,其余自筹资金解决 15,800.00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其余自筹资金解
决
光伏支架大件零部件产品 光伏支架零部件产品
实施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 美国德克萨斯州
建设期 2023 年 1 月 2024 年 6 月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建设期的原因:
(1)基于公司跨国战略布局需要,为加快拓展美国市场,应良好合作关系客户的邀请,公司通过在美国就近布局生产基地,可第一时间响应客户需求,为公司产品设计及迭代提供重要指引,进一步提高公司光伏支架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
(2)美国于 2022 年 9 月颁布了《通胀削减法案》,该法案为光伏等清洁能源行业提供
的税收优惠是以在美国本土或北美地区生产和销售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在美国建设生产基地有利于增加公司光伏业务的收益,帮助公司开拓美国地区的光伏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客户资源优势,从而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研发升级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由于 2022 年受市场行情影响,公司
的研发基地内部分大型设备延期交付,导致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研发升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要求较高,研发投入较大,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会适当延长;再次,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8 月末到账,滞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开始时间。鉴于以上原因,公司经审慎研究后,拟延长该募投项目建设周期,将“研发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建
设完成日期由原定的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