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并拟在创业
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
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本次发行新
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询
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光线缆”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50 号文核准。股票代
码为“300265”,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 19.71%,即 690 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
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时间为 2011 年 8 月 29 日(T-5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T-3 日)9:30 至 15:00,其他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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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2011 年 9 月 5 日(T 日,周一),参与申
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
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
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5、世纪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
(T-5 日,周一)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T-3 日,周三),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
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要
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6、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世纪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询价对象。
7、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8 月 31 日(T-3 日,周三)12:00
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
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
制关系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
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世纪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
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 115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
是 115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690 万股。
1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
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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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
国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2、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
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15 万股)配号的方法,主
承销商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
编号,最终将摇出 6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115 万股股票。若网下有效申购总
量等于 69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
售。
13、回拨安排: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
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
且为 115 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
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主承销商推
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4、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5、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9 月 7 日(T+2 日,周三)在《江苏通
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
布配售结果及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
对象不足 20 家;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取得一致;
或网上申购不足且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
数量小于 690 万股;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如发生以上情形,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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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 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8 月 26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 中证网, 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tgjt.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
告》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2011 年 8 月 26 日(周五) 上市提示公告》
T-5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2011 年 8 月 29 日(周一)
T-4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2011 年 8 月 30 日(周二)
T-3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北京)
2011 年 8 月 31 日(周三)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报
T-2 日
价数量
2011 年 9 月 1 日(周四)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1 年 9 月 2 日(周五) 网上路演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15:00 之前)
T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1 年 9 月 5 日(周一)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9 月 6 日(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T+2 日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2011 年 9 月 7 日(周三)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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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行安排
T+3 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11 年 9 月 8 日(周四)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 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