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10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工程款、履约保全金、投标保证金及利息,合计 28,282,54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因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润邦控股”)、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六盘水市水利开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向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收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贵州省六
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3)黔 0201 民初 7502 号),法院决定立案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六盘水市水利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5,313,678.37 元及利息(利息以
15,313,678.37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以上暂计 19,410,055 元;
2、判令两被告返还履约保全金 620 万元及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及利息(利息
以 7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4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发布同期贷款利率的 1.5 倍计算)以上暂计 8,872,485 元;
3、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
第 1、2 项共暂计 28,282,540 元。
(五)诉讼事实与理由
2015 年 6 月 15 日,被告润邦控股(曾用名:江西亿阳工程有限公司)与被
告六盘水市水利开发签订《六盘水污水处理厂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15 年 6 月 20 日、8 月 3 日被告润邦控股与原告分别签订了《六盘水污水处理
厂设备采购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被告润邦控股将案涉工程全
部承包给原告,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2019 年 3 月 14 日案涉工程完成竣
工验收。
截至起诉之日,两被告尚有工程款 15,313,678.37 元未支付,履约保全金620 万元及投标保证金 80 万元未返还。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诉讼及已披露诉讼、仲裁外,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立案 3 起,立案金额合计 21.03 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