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73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的诉讼、仲裁事
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
将诉讼、仲裁新增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发生的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2,404.43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58%。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 立案时间 立案金额 案件
号 (万元) 状态
郓城县天润 江苏巴安建设工程 (2023)鲁 1725 建设工程
1 环保工程有 有限公司 民初 8390 号 合同纠纷 2023/8/9 2,067.33 一审中
限公司
深圳市华剑建设集
莱州地艺美 团股份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工 李羚、泰安市巴安 (2023)鲁0911诉 建设工程
2 程有限责任 汶河湿地生态园有 前调 5353 号 施工合同 2023/7/11 153.44 诉前调解
公司 限公司、泰安市大 纠纷
汶河综合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
注:其他立案金额小于 100 万的诉讼案件共 13 起,立案金额合计为 183.66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一起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诉讼的基本情况
郓城县天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近日向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人民法院递 交了诉讼子公司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材料,公司近日收到了郓城县 人民法院寄来的应诉通知书。
情况如下:
原告:郓城县天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巴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诉讼的请求、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 20,332,615.42 元;
2)要求被告支付运营费 340,700 元;
3)涉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主要事实与理由
2020 年 11 月 10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建设一
期项目(EPC+0)建设合作协议》一份,约定被告与郓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 年签订的郓城县经济开发区人工湿地项目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对被告施工部分的工程外,剩余未完工的工程及工程验收后的运营义务全部由原告承担。截止到目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拨付进度,扣除园区管委会已支付 700 万元,被告应当支付原告工程价款 20,332,615.42 元、运营费为 340,700 元,共计20,673,315.42 元。
3、 裁决或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已立案,暂无后续进展。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或还在执行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