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5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的诉讼、仲裁事
项进行了统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现
将诉讼、仲裁新增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发生的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107.5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5%。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告 被告 案号 案由 立案时间 立案金额 案件
号 (万元) 状态
台州中昌水处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 (2023)沪 0118 买卖合同
1 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民初 6892 号 纠纷 2023/2/28 232.10 一审中
限公司
注:其他立案金额小于 100 万的诉讼案件共 32 起,立案金额合计为 875.45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存在 1 起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进展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 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
书等材料。情况如下:
原告:张春霖
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 诉讼的请求、事实与理由
(1)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 255,096,380.07 元及借款
利息共计人民币 3,826,445.70 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计息期间为两个月,并按年利率 9%计算借款利息);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人民币 20,078,395.74 元(以借本金为
基数,按年利率 9%自借款期限满之日次日起计算实际返还之日,暂计至 2022年 6 月 30 日);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暂计 150,000 元;
4)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险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3. 前述诉讼进展
公司于2022年10月收到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下达的关于张春霖与公司的 公司决议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两起案件的裁定内容主 要如下:
原告张春霖在法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法院指定期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相关规定,本案按张春霖撤回起诉处理。
具体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
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4.本次诉讼进展
原告张春霖与被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中,原告张春霖向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认为,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于法无悖,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张春霖撤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267,531 元,减半收取计 633,765.50 元, 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均由原告张春
霖负担。
另外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6日作出(2022)沪 0118 民初 9427
号民事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45,146,204.13 元的财产。申请人张春霖向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时同时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申请人张春霖认为,现双方已达成和解,故向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措施。上海市青浦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于法有据,可予准许。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245,146,204.13 元财产的查封、冻结措施。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裁决结果或还在执行过程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仲裁清单及其他文件
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沪 0118 民初 9427 号之二
及(2022)沪 0118 民初 9427 号之三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