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巴安水务”)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采用
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程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薇维、张晓雯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
代表股份 71,313,783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476%。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均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巴安水务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8,626,641 股,占巴安水务股份总数的 10.246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
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均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巴安水务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687,14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401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山先生、康忠良先生、沈祚萍女士、张华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山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高山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9,437,59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3691%。高山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高山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862,925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38%。
2、选举康忠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康忠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9,044,94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85%。康忠良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康忠良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70,275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89%。
3、选举沈祚萍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沈祚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9,042,74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54%。沈祚萍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沈祚萍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68,075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85%。
4、选举张华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张华根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0,862,24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68%。张华根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张华根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287,575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51%。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建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建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建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37,678,282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598%。杨建劳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杨建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28,950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10%。
2、选举徐跃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跃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64,850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725%。因徐跃光获得的选举票数未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徐跃光未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徐跃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764,850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232%。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红女士、沈小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高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高红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9,153,69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9710%。高红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高红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579,025 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391%。
2、选举沈小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沈小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9,041,74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40%。沈小弟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沈小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67,075 票,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52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135,0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49%;
反对 2,178,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经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560,4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601%;反对 2,178,69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39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薇维、张晓雯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