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3-107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2 年末合伙人数量 10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50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01 人。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8.65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7.21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4.37 亿元。
2022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5 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 26 家、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家、批发和零售业 5 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 家,其余行业 9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6975 万
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477.31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14,014.56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28 日,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
决赔付本金 1,571 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12 月 30 日二
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 年 8 月 5 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4 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 23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 52
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建平,2017 年至今就职于亚太(集团),先后组织或参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公司申报或年报审计等专业服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长波,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 年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5 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罗建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长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罗建平、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先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长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 130 万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谈判或沟通后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5 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选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明确知悉并确认无异议,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表示有意承接该项业务。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拟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事前认可本次聘任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