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1-204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H7 巴安债”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17 巴安债”复牌申请,
复牌日为 2021 年 10 月 8 日。复牌后,债券简称变更为“H7 巴安债”。
一、债务重组的概述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护“ 17 巴安债”持
有人利益,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资金结构,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17 巴安债”
重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债务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17 巴安债”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公司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资产”)签订《债务重组合同》。重组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重组起始日起至下一自然年度对应月份的对应日之前一日。债务重组收益率为单利 8%/年(含税),如自重组起始日起 30 日内,公司及鄱湖环保未能办理完毕质押担保登记手续的,单利由 8%/年调整为单利 10%/年。
2021 年 10 月 11 日,银河资产与“H7 巴安债”各持有人在场内完成交易,
银河资产成为公司“H7 巴安债”唯一持有人,本次债务重组方案已顺利完成。经“H7 巴安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同意,公司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已就场外自行兑
付剩余债券达成一致意见,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
“H7 巴安债”摘牌申请。
二、“H7 巴安债”重组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公司已按照《债务重组合同》要求,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鄱湖低碳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南康区巴安净水有限公司、樟树市上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新余市巴安净水有限公司、安福县巴安净水有限公司、黎川县巴安净水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巴安环保有限公司与其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或授权的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等文件项下合法享有的对污水处理服务费之应收账款质押给银河资产。即公司及鄱湖环保自重组起始日(2020 年 10 月 11日)起 30 日内办理完毕质押担保登记手续。H7 巴安债债务重组收益率锁定为单利 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发行的“H7 巴安债”(债券代码:112600)已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并注销完毕。
三、报备文件
1、《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