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20-003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年,即延长后的存续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4月25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代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委托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宝信托-巴安水务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截至2017年9月6日收盘,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2,813,517股,买入股票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1%,成交金额为13,365.18万元人民币,成交均价为10.43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7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7年4月26日起至2019年4月25日止。
2018年9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权限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考虑到资管
新规精神,本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华宝信托-巴安水务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的优先级份额并未实际出资,拟删除、变更《华宝信托-巴安水务员工持股一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中涉及优先级份额的相关条款,并就上述变更内容签署涉及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文件。
2019年2月2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19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一年,即延长后的存续期最迟不超过2020年4月25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0年4月25日届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及二级市场状况等因素,2020年2月22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2020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2年,即延长后的存续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4月25日。
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按照有关规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