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18-011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16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27名激励对象(不含已离职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可行权数量共计1,612,8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0月16日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行权期解锁/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期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可行权的期权基本情况:期权简称为巴安JLC1,期权代码为036225,
行权价格为9.38元/份,可行权数量共计1,612,800份。
2、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3、行权期:2018年2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止。
4、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5、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