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16-098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安水务”或“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6年7月20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在公司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
3、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6元。
4、激励对象: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包括公司总经理、董事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授 占公告日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予总量的 司股本总额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1 王贤 总经理 25.05 40.27% 0.0671%
2 陈磊 董事 18.15 29.18% 0.0486%
3 姚泽伟 董事 15.40 24.76% 0.0412%
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合计1人 3.60 5.79% 0.0096%
合计4人 62.20 100% 0.1665%
5、解锁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12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锁。
6、解锁条件
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期内,若公司层面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符合《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内所获限制性股票。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为基准,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同时2016年
第一个解锁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9%及以上。
以2015年为基准,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同时2017年
第二个解锁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及以上。
以2015年为基准,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8%;同时2018年
第三个解锁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1%及以上。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净资产的计算。
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逐年解锁;反之,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若完成公司层面考核,但个人绩效未达标,则原则上个人当年解锁额度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股票期权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股票。
3、行权价格:激励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08元。
4、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36人,包括公司总部高管、公司总部其他骨干员工和核心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期
获授期权数 占公司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总数的
量(万股) 总额的比例
比例
1 王贤 总经理 25.05 5.65% 0.0671%
2 陈磊 董事 18.15 4.09% 0.0486%
3 姚泽伟 董事 15.40 3.47% 0.0412%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合计33人 384.70 86.78% 1.0299%
合计36人 443.30 100% 1.1868%
5、行权的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12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
6、行权条件
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所确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及净资产收益率,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分年度进行考核。考核期内,若公司层面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符合《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考核年度内所获股票期权。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首次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具体目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5年为基准,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5%;同时2016年
第一个行权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9%及以上。
以2015年为基准,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90%;同时2017年
第二个行权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及以上。
以2015年为基准,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8%;同时2018年
第三个行权期 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1%及以上。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净资产的计算。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行权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需达到合格及以上。若未达成,则原则上个人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不可递延,由公司直接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6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得到批准。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五、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