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巴安水务 证券代码:300262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本计划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3、本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560.28万股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7,352万股)的1.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期权合计50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533%;预留期权54.78万股, 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9.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67%。
4、预留部分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对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
5、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总部高管、公司总部其他骨干
员工和核心子公司核心管理层(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预计纳入36人。
6、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96元/股。授予价格按以下价格较高者的50%确定: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13.70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92元。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08元/股。行权价格按以下价格较高者确定: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收盘价13.70元;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14.08元。
7、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期权的解锁/行权安排如下:
可行权/解锁数
行权/ 行权/解锁时间 量占激励计划股
解锁安排 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次行权/ 交易日至 30%
解锁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次行权/ 交易日至 30%
解锁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次行权/ 交易日至 40%
解锁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可行权数量占预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留授予股票数量
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
第一次行权 3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
第二次行权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至
第三次行权 4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止
8、对于按照本计划授予的激励计划股票,激励对象每一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为:
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相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6、2017、2018年净利润相对于2015年的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5%,190%,308%,同时2016、2017、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9%、10%、11%。
预留部分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2015年业绩为基准,2017、2018、2019年净利润相对于2015年的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90%,308%,420%,同时2016、2017、2018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0%、11%、12%。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计算依据。如果公司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净资产的计算。
9、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或行使股票期权期间,若巴安水务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送现金红利等事宜,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数量、授予/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10、激励对象购买限制性股票或行使股票期权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巴安水务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或行使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才可实施。
12、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成就后,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股票期权的总和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
14、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释义......8
二、本计划的目的......9
三、本计划的管理机构......10
四、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12
六、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36
七、本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38
八、附则......40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巴安水务、本公司、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市公司
本计划、本激励计划、指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在满足本计划的授予条件时,公司以
非公开发行方式按授予价格授予激
限制性股票 指 励对象的本公司股票。该等股票在授
予激励对象后按本计划规定锁定、解
锁
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
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
股票期权 指 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
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或
激励对象 指 股票期权的本公司员工
有效期 指 自授予日起计算的60个月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或
授予日 指 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A
股股票交易日
获授条件 指 根据本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或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