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 C&Y Pharmaceutical Co., LTD.
(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湖滨大街 5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环路 10 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
公司的任何保证。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
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
投资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占国、韩振林、张彤慧、赵群、张振标、宣航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翁占国、韩振林、张彤慧、赵
群、张振标、宣航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在其本人及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股东张振宇、张彤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股东,张振宇、张彤燕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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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左学民、李志成、俞俊贤、潘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其本人及
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崔金莺等其他 20 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11 年上半年相关财务数据,除 2010 年末财务
数据外,均未经过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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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88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38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
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下配售 67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9.82%;网上发行 2,71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
的 80.18%,发行价格为 13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仟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
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246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仟源制药”,股票代码“300254”,其中本次公开发行
中网上发行的 2,710 万股股票将于 2011 年 8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
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查询。本公告
书中因上述文件中已披露而未重复披露的内容,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网站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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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简称:仟源制药
(四)股票代码:300254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8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38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占国、韩振林、张彤慧、赵群、张振标、宣航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翁占国、韩振林、张彤慧、赵
群、张振标、宣航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在其本人及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人股东张振宇、张彤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作为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人股东,张振宇、张彤燕同时承诺:在上述承诺的限
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其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
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在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股东左学民、李志成、俞俊贤、潘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其本人及
关联方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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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金莺等其他20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
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71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总股本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翁占国 1,540.08 11.51% 2014年8月19日
崔金莺 1,300.00 9.72% 2014年8月19日
韩振林 1,155.06 8.63% 2014年8月19日
张彤慧 1,155.06 8.63% 2014年8月19日
赵 群 1,026.72 7.67%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