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3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
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2020 年 5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 2021年 10 月 28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
托-云鼎 19 号单一资金信托”以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609,8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12.75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6,017,860.2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及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单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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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托)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暂无减持安排。后续,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卖出已解锁股票的时机和数量,并召集持有人大会决定前述卖出股票收益的处置事项。持有人大会对前述事项做出有效决议的,按决议处置相关财产(收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 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单一资金信托)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经持有人会议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提前终止或展期。
2.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不得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少于十二个月。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展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