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十大股东总持仓比变化
上榜日期 | 上榜原因 | 买入额 | 卖出额 | 席位净额 | 龙虎榜席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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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2 | 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 | 7.2亿 | 5.26亿 | 1.93亿 | 查看 |
2023-03-20 | 日涨幅达到15%的前5只证券 | 2.89亿 | 3.64亿 | -7473.05万 | 查看 |
2019-02-11 | 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5859.81万 | 1.14亿 | -5557.14万 | 查看 |
2018-11-13 |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1.57亿 | 9700.17万 | 6054.13万 | 查看 |
2018-04-27 |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1.05亿 | 8801.2万 | 1707.53万 | 查看 |
2018-02-09 | 日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1.63亿 | 1.24亿 | 3860.88万 | 查看 |
2018-01-24 |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1.28亿 | 7107.57万 | 5746.25万 | 查看 |
2018-01-22 | 日涨幅偏离值达到7%的前五只证券 | 7634.21万 | 9257.93万 | -1623.72万 | 查看 |
光线传媒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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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ENLIGHT MEDIA,以下简称光线),自1998年成立至今,一直是中国传媒娱乐业的先锋和领袖。2011年8月在国内创业板上市,现在是国内领先的传媒影视娱乐集团,e标是光线的标志。1998年,光线以电视节目制作起家,创办节目《中国娱乐报道》,开创了中国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先河,使光线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电视节目制作公司,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地面电视节目联播网。至2016年,公司曾推出过《娱乐现场》《音乐风云榜》《影视风云榜》《最佳现场》《大牌生日会》等节目,连续多年举办《音乐风云榜颁奖典礼》《娱乐大典》《国剧盛典》等行业知名颁奖礼等大型活动,承制《激情唱响》《是真的吗》《天才童声》《中国正在听》等央视、卫视节目。2006年,公司进军电影、电视剧业务,投资制作宣传发行《泰囧》《港囧》《美人鱼》《寻龙诀》《亲爱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超时空同居》《一出好戏》《疯狂的外星人》《误杀1、2》《人潮汹涌》《你的婚礼》《狙击手》《满江红》《坚如磐石》《悲伤逆流成河》等大量有影响力的华语影片,连续多年居国产片年度总票房首位。迄今投资制作发行的影片超过120部,总票房超630亿元,在同行业遥遥领先,推动了中国电影市场的跨越式发展。在电视剧领域,投资制作播出了《我在未来等你》《大理寺少卿游》《拂玉鞍》《八分钟的温暖》《笑傲江湖》等剧集,《春日宴》、《山河枕》即将开拍。2013年公司布局动画领域,投资近20家国内一流的动漫团队,先后出品发行《大鱼海棠》《大护法》《哪吒之魔童降世》《姜子牙》《深海》《茶啊二中》《昨日青空》等影片。2019年上映的动画影片《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成绩50.35亿元,成为中国影史动画电影票房冠军,居中国电影票房总榜第三位。同时,引进《千与千寻》《你的名字》《天气之子》《夏目友人帐》等海外优秀动画影片。为了提升产能,拓展“中国神话宇宙”项目,2022年建立光线动画制作团队,预计首部原创、制作动画作品于2025年上映。光线传媒旗下拥有光线影业、光线动画、青春光线影业、彩条屋影业、五光十色影业、迷你光线影业、小森林影业、光线经纪、英事达等多个厂牌,每年提供十五部以上风格各异、类型多样的电影、电视剧产品。以内容生产为核心,公司在艺人经纪、编剧导演经纪、音乐经纪领域持续深耕,已签约任敏、丁禹兮、章若楠、孙千等20余位青年演员,夏日入侵企画、张郁梓等乐队歌手、音乐创作人,70余位编剧导演,为夯实影视业务优势地位持续努力。为完善影视制作产业链,公司于扬州市建立“光线电影世界”扬州影视基地,已完成总建筑面积25万平米,建设最大面积达10000㎡,总高度达32.7米的共19个专业影棚,并完成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的基地,将成为国内领先的影视拍摄基地,将为公司电影电视剧生产提供坚实保障。在不断夯实公司主营业务的同时,光线投资包括猫眼娱乐、橙子映像、十月文化、彼岸天、天津好传等70多家以内容产业为主的公司,重点布局电影、动画、电视剧等影视业务,同时通过投资、并购拓展互联网泛娱乐平台、版权、音乐、艺人经纪、视频科技、实景娱乐、影视基地等领域,构建了国内极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影视产业生态链。未来,公司将继续在电影、动画、电视剧、实景娱乐与互联网视频等领域全面发力,增加各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实施“跨平台、全娱乐、全产业链内容投资、制作、营销”的战略,目标是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传媒娱乐集团。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版权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