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51 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司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收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 资金来源: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较好的投资回报。
3. 投资品种: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 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 关联关系:公司(含子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审批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自有资金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财务负责人在获批额度范围内根据财务部门对公司资
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理财产品的分析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事宜,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
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