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4、本公告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屹峥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1 人,代表的股
份总数 202,678,1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2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202,641,5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3212%;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
表股份 3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4%;中小投资者共 4 名,代表股份 899,
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5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独立董事周勇、赵洪功分别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股东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及孙晶晶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 173,900,000 股。
本议案为需通过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8,7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6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4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02,651,5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
9 %;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7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5%;反对 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8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