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 历、教育背 景、工作 情况等,现 就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 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玉军先生、杜力耘先生、徐江先生、肖作毅先生、叶磊先生、陆廷洁女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庞金伟先生、孙冬喆先生、乐嘉锦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 9 名(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姚宝敬 徐宇舟
庞金伟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