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1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本次发行的申请,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54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177 号)(以下简称“《一次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问询函》所列问
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一次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52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问询函》所
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282
号),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向深交所提交延期回复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止审核的申请》,并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二、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本次发行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
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将结合未来的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择机启动新的发行方案。
三、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所作出的决策。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了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及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决策。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审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发行终止审核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