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237 深市 美晨生态


首页 公告 美晨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美晨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6

美晨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237        股票简称:美晨生态            编号:2020-012
证券代码:112558        证券简称:17 美晨 01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窦茂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振冀,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 2.18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公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果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

  其中: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为每股送红
股或转增股本数,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5、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29,357,797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435,921,753 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根据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份数上限(股,含本数)

  1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3,486,238

  2                  余振冀                        45,871,559

                  合计                              229,357,797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6、限售期:公司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余振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以调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贷款予以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8、上市地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20)第310009 号)。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关于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20)第 310009 号)。

  本议案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振冀分别签署了《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山东美晨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余振冀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窦茂
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